财政首次补贴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
作者:周黎洁 发布于:2008-04-28 09:09: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将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由中标企业负责推广,最终使消费者受益。这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上透露的信息。据悉,此举标志着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正式启动,对推动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补贴 消费者受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财政补贴,消费者购买被推广的节能灯时,最终只需要花3~4块钱。据悉,这是首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这也是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机制的创新。
该负责人介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新机制,包括四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由中标企业负责具体推广,推广的产品数量越多,得到的补贴资金越多。二是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三是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仅选择的推广企业是行业排头兵,而且推广的产品是达到较高能效等级、质量标准的高端产品。
四是加大补贴力度,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推广任务的落实。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以及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是“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列明的节能重点工程。此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曾联合发布《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包括照明产品在内的九类节能产品实行政府强制采购。
绿色照明企业沐春风
据悉,此次被推广的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均属于最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且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产生。此前,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的委托,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据日前公布的该项目中标公告显示,共有13家企业入围承担首批推广任务,并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标协议书”。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介绍,此次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安装到户的价格,在质量方面,要求中标产品确保学校、宾馆等大宗用户的使用寿命为一年,城乡居民用户的使用寿命为两年,不能达到这一标准的,中标企业将被取消资格。
多家企业对公司中标该项目的消息进行了披露报道。对于此次中标给企业带来的利好影响,虽然多家企业均表示目前还无法预估,但对企业品牌优势的形成和市场占有而言,积极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佛山照明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企业根据国家下达的推广任务和地区任务分配情况,配合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具体实施推广,因此数量及金额是无法预估的,更难预测利润增长。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此次中标只是入围,具体数量和金额,由国家相关部门决定。
政府采购引导节能消费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节能灯产量达到17亿只,约占世界总产量的9成,然而70%以上出口国外,目前中国家庭节能灯使用率不足10%。据统计, 如果将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高效照明产品,每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节约22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59万吨。
节能灯难以推广的“瓶颈”,在于其价格是白炽灯价格的15倍之多,虽然节能但并不为老百姓省钱。而此次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推广,不仅引导了百姓消费,而且实现了国家节能、百姓省钱的双赢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全社会的积极消费,有利于支持该类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仅可以使财政补贴公开、透明地花出去,还可以确保推广的产品是达到较高能效等级、质量标准的高端产品,引导行业发展。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发布也是引导的方式之一。他提醒企业,并不是获得节能证书就意味着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清单”中的产品数大约占获得节能证书产品总数的20%左右。如果达到“清单”标准的产品数量超过20%,调整“清单”时就会相应提高其标准。正是通过这种逐步提高“清单”标准的方式,来促使企业研发节能产品,提高产品的节能性能,从而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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