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监管有了新着力点
在此次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有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针对即将出台的两个管理办法——《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以下简称《考核内容》),征求各个地市财政部门对这两个监管办法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保证其实施力度。
在此次讨论中,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部分地市财政局副局长、各个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均积极发表意见,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武涛也到会并参与讨论。
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须分立
据这两个管理办法的起草者、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徐继中介绍,《意见》主要是针对目前政府采购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出台。目前,全国各地均将如何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山西也能落到实处,《意见》从对自主创新产品、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管理、实施环节,以及建立首购订购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此次会议上,武涛对《意见》的总体指导方针、总体框架、对各个部门的要求等内容给与了充分的肯定,但是,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应该把对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和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要求分开定立。
运城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王建运也发言表示赞同。他认为,目前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了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清单,这就更加有利于此项政策的落实,然而自主创新产品还没有清单,什么是自主创新产品,如何认定均没有标准,实施政府采购的难度也较大,分开订立、分开实施更加有利于政策的落实。
太原市财政局国库处副处长崔秀文更是针对本地的做法提出了一个良好的建议:“可以在协议供货中对节能环保产品首先实施强制采购。”目前,太原市已经将此方法落实到当地的采购中,并出台了太原市协议供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清单,打响了该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第一枪。
工程采购 预算编制均考核
即将和《意见》一同问世的“兄弟”就是《考核内容》。
目前各地谈及考核,大多是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单位的考核,而对监管机构的考核还不是很多,山西省这次拟对全省各地市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对考核的对象、主要内容、考核的方法、考核的要求、考核结果的公布等内容进行了严格界定,武涛和各地财政部门的人员均对《考核内容》给与了充分的肯定。
不得不提的是,《考核内容》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程度;工程是否纳入政府采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有些地区采购办负责人提出,作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做好以上两方面工作有一定难度,预算编制不精准是一个普遍问题,解决起来需要预算处室、采购人等各方面人员的配合,工程纳入政府采购也是一样,需要政府采购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协调、配合。
“但是,问题要想法克服,工作要认真展开”,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琚良太说,正是因为以上两方面的工作执行起来有难度,我们才将其作为考核目标,督促各地监管部门重视这些工作,推动预算编制日益精细化、科学化;促进工程尽快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考核内容》规定的另一项重点考核指标就是信息统计工作,其分值占了50%的权重,“这主要是为了解决有些地方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报送信息不及时的问题”,琚良太说。并且,在信息统计这项考核内容中,还包括了信息报送数量,要求每市每月至少上报两条信息,从而达到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增加政府采购影响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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