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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着力完善三项制度

作者:秦文军 发布于:2008-06-02 15:40:49 来源:奉贤区财政局

  奉贤区政府采购着力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和考核制度。凡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都必须进入区政府采购建立的市、区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成为合格的会员供应商,并按经营范围进行分类编号;采购中心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定时走访供应商,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对定点供应商在遵守采购协议、服务诚信方面进行考核,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采购环境。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供应商推荐制度。凡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信息库中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注册会员,采购中心从信息库中,按编号顺序和采购金额选择确定供应商推荐户数,预算单位和采购中心填制供应商推荐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推荐表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是完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1000万以上项目委托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书和委托协议,由预算单位、特约监督员、采购办、采购中心和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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