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立规章制度重要 落实制度更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工作实践中,深刻地感到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靠完善的制度作保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为此 ,山西省国税局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在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的同时,结合全省系统政府工作的实际,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山西省国税采购办主任 刘素泰
■ 万玉涛 摄影/整理
建立健全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为重要。山西省国税局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在全省系统形成了“事事有章可循,人人遵章办事”的氛围,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级国税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要求,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强化了依法采购的意识。通过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班,组织政府采购人员逐条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总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使政府采购人员精通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及操作要求,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政策执行力,从而保证了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正确落实。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以对国税部门和投标单位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搞差别待遇, 确保“制度面前没商量”。如在2007年全省系统税务制服制作招标工作中,在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和核实后,发现有3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基本条件,经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取消了这3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资格,做到执行制度不动摇,落实政策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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