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代理机构100%重点查
作者:杨娜 发布于:2008-06-02 09:45: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娜) 目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正在湖北省武汉市有序展开。根据武汉市的总体部署,该市将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100%重点检查。
按照中央和湖北省的统一部署,武汉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据介绍,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已经共同成立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督导组加强对各区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据悉,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武汉市要求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具体范围为:采购人要达到30%,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达到100%。”
另外,在武汉市财政局备案的在汉社会代理机构也由武汉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重点检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陕西:以精细化管理控制为重点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