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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如有需求积极配合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8-05-15 10:10: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7.8级地震陕西省也有震感,不过,据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健介绍,到现在为止,他们并没有接到救灾物资采购方面的委托,但如果相关部门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会全力以赴,积极配合”。

  在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工作人员杜阿团看来,救灾物资一般都是提前储备,提前采购的。灾难发生时,临时通过政府采购的情况较少。据他介绍,目前他们也没有接到救灾物资的采购信息

  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印发的《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已经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灾害多发区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专项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主要包括救灾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遇到自然灾害时,陕西省财政厅的任务是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负责安排省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负责救灾款拨付并对救灾款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杜阿团表示,一旦有紧急采购的项目,他们是有信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的。据杜阿团介绍,几年前,陕西华县发生水灾时,他们就组织协调过帐篷方面的紧急采购,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一定的采购经验。据悉,2007年,陕西省也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过救灾棉被和救灾棉衣裤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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