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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我市动员部署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5-15 09:25:25 来源:常州市财政局

  5月13日,常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在市行政中心联合召开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会议由市监察局于宪平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全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志洪作了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就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做好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辖市(区)、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采购。二是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对此次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握时间和范围,坚守原则和纪律,抓住核心与关键,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确保成效。各级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专项检查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

  市财政局副局长、全市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戈春生就我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根据部署,我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检查范围包括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执行了集中采购以及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等。

  市政府朱海山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有利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最后,市监察局于宪平局长对做好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领导;二是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职能作用;三是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改革创新,深入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

  市级各有关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招投标代理中心及辖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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