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目标由单一转向多元
作者:贾静龙 通讯员 史 发布于:2008-04-16 13:43: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规模”、“规范”、“政策功能”、“电子化”……在此次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这些词被反复提起,也正是这些词支撑起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新局面。
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崔更发传达了厦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并从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政采制度建设、强化政策功能、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等六个方面布置了今后一段时期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
政策功能日益突出
经过近十年的改革,政府采购制度由初创转入全面发展阶段。与改革之初相比,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崔更发认为,从目前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日益突显,监管目标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制度目标不仅包括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包括有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目标。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成为深化改革的重点。政府采购监管目标由过去的节约资金、防止腐败逐步向落实政策功能转变。
同时,信息化建设也成为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目标。目前,财政部正在启动和加快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作,确立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的功能框架、技术设计和实施步骤,以及与现有各种系统整合衔接的方案,最终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系统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操作功能完善、运行程序公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的目标。
从市场经济国家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实践来看,无论是效率还是效益,都有较大提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产品,积极探索和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采购新方式,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最终从繁琐的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向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服务、高效率运行转变。
信息化建设需要提速
针对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崔更发要求自治区各盟市、旗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的工作经验,认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
在促进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扩大,确保模较快增长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研究工程政府采购问题,并将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找准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切入点;盟市、旗县要重点做好农、林、水、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政府采购,逐步将适合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在监督管理放方面,要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改进监督管理手段,努力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管理;认真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工作,及时纠正采购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体系。各盟市需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尽早实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以保证各项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自治区开发建设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在自治区各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部分盟市也开始启动。2008年要在盟市全面推行该系统,实现自治区与盟市联网。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进版面,扩充内容,扩大受众面,提高点击率,确保安全、及时、准确、畅通。
在布置今后的任务中,崔更发着重强调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要求各盟市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方面要加紧落实已经出台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开拓政策功能实施的新领域,为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调研,研究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方法,积极探索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促进该区优势特色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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