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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土地调查项目采购循序展开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8-04-15 09:09: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是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第二年,全国各地的土地调查工作已经进入第二阶段,江西也不例外,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我省2007年7月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2008年将完成全省农村土地调查工作,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省调查工作,今年,各类相关采购项目将先后进入政府采购阶段。

资金各级分摊

  据悉,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县(区)财政事权分离的原则,以国家和地方承担调查的工作量为依据,由中央、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这主要是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表示。
 
  目前,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已经确定,经测算,全省农村土地调查概算经费为35235.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7633.41万元、市级财政7425万元、县(市、区)级财政20177.4万元。

  全省城镇土地调查概算经费为14206.2万元,其中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土地调查概算经费为12480万元,全省各类专项用地统计调查概算经费为1188万元,全省开发园区调查概算经费为538.2万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数字主要是根据《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本综合预算标准》和本省及周边省份市场价格等现实情况确定的。”

项目政府采购

  据了解,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意义重大,它关系着该省经济社会发展,是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一项公益性基础调查。其目的是全面查实、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最终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为此,《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土地调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资质的调查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职责、项目任务、成果质量、项目进展要求和经费支付方式等。同时,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银发告诉记者:“此次土地调查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因此所有项目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为了保证各个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出台了《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对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尽规定,“这就为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负责人表示。

采购循序开展

  截至目前,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的招标工作均由江西汇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3月中旬,全省田耕系数测量项目的采购工作落下帷幕,4月,标准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两大采购工作又全面启动。

  为了保证土地测量的准确性,这两个项目均对供应商提出了特殊要求,标准化建设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审查后入围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投标供应商还应具备6名以上参加过全国土地调查办或江西省土地调查办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并取得合格证书:工程监理理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未取得任何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必须符合《江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的测绘成果法定质量检验资质。

  据了解,这两个采购项目目前正处于公开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中标供应商将负责全省的农村土地调查。采购工作将于5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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