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8-04-11 14:30: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4月1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研究提出2008年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荣出席会议,并作主题讲话。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党委书记马继红在会上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报告。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副主任于柯超、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王瑛、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鲍国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外交部、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故宫博物院等单位还就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向大会作经验汇报。
会议首先由马继红作工作报告。她指出,《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年采购额从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17.5亿元,累计采购金额291.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2.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7%左右,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优势。她还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2008年确定为“服务年”。为此,采购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采购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采购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积极发挥政策功能,不断开展调研培训,努力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鲍国明在讲话中指出,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如政府采购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执行采购预算和计划不够严格、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等。她希望各单位今后能够完善相关机制,做到严格依法采购,同时也指出审计署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进一步发展。
王瑛在讲话中通报了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情况,并提出财政部将在今年5月初召开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随后的5月~9月,财政部将联合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审计署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同时,王瑛还对今年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希望各单位领导充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采购;二是要规范操作,不规避集中采购;三是认真贯彻国家相关采购政策,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四是实现精细化管理,加强采购监督。
于柯超通过近年来的政府采购腐败个案,阐释了在政府采购领域防治腐败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政府采购必须不断创新监督机制,尝试建立从源头防止腐败的动态监督形式,同时还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李宝荣在讲话中指出,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将规范采购活动与维护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采购的重要意义,规范有利于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防范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规范采购的几个问题,即:规范和规模、规范和服务、规范和效率以及规范和效果的关系。三是要恪尽职守,持之以恒,把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依法实施采购,不断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阳光采购,各方面要共同遵守法律规则,合作采购,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以科技促采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以监督保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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