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协议供货价格监管
协议供货价格虚高,一直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所头疼。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4年实行计算机协议供货以来,到2008年,协议供货项目已扩大到13个类别,其中11个项目实行了省市联动,并由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招标,招标结果供江苏省各地市共享。
5年来,治理和解决协议供货价格问题,一直是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投入精力最多、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
源头控制投标限价
实行协议供货的目的之一是扩大规模效益。因此,通过协议供货实现的采购就应该获得比其他方式实现的采购有更大的优惠空间。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便对供应商投标价格进行了严格要求。投标价格不能高于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批发价或提货价,以及同期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给予其他政府采购、其他任何招标机构的价格。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果中标产品的价格、配置及服务等进行调整,中标人应该在调整的同时向采购中心申请调整,即便没有发生调整,中标人也应在每月26日前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向采购中心确认价格没有发生变化。
对违规供应商,采购中心将采取扣缴履约保证金、停止三至六个月协议供货等处罚,这就首先从源头保证了价格的优惠。
加强价格监督管理
协议供货实际上是无标的招标,并没有具体的采购时间和采购数量,只是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可能发生采购。这种采购分布在不同的时间,投标价格受市场影响而不断变化。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并没有一招了之,而是非常注重后期的价格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协议框架和采购工作中的监管工作。
由于IT产品更新换代快,价格波动受市场影响较大,一个月可能会出现两次甚至更多的价格调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定期到IT卖场了解产品行情,及时督促供应商下调价格。同时,对一次性采购2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要求推荐两个以上品牌,由采购中心进行二次竞价,使价格空间得到最大可能的压缩。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仅对协议供货价格进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对事后违规供应商的处罚也毫不手软。2006年和2007年,该中心就先后暂停了某国际知名品牌投影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协议供货,并扣缴履约保证金,在网上进行通报。
通过这些做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满足了采购单位对时间、个性化和多样性的要求,采购规模从2004年4000万元增长到了现在的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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