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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确保规范操作

作者:万玉涛 通讯员 杜 发布于:2008-04-07 14:45: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陕西:唱响依法采购主旋律

  编者按  内部控制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这种手段同样适用于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管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现,为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运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经济手段,通过不断完善的内部分工,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保证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该中心在规范方面上了新的台阶;2008年,他们在锐意进取;今后5年,他们确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夯实基础 确保规范操作


  2007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陕西采购中心)不仅顺利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采购任务,而且在内部机构设置、提升服务质量、细化采购标准文本、扩大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范围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狠抓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是我们中心各项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的根本。”陕西采购中心主任李健在总结去年的工作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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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打造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李健看来,队伍素质的好坏将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2007年,陕西采购中心在采购任务极为繁重的情况下,仍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

  去年,该中心组织全体人员政治理论学习40余次。同时,该中心还组织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通过学习考察,该中心借鉴了广东省、江西省等省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先进经验,对陕西省办公自动化和汽车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方法进行了改进,完善了协议供货制度。

合理调整机构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2007年初,陕西采购中心通过精心调研,对中心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大的调整,将原有的四个部改为七个组,即一个综合组和六个采购组。据李健介绍,调整后的各采购组职能设置与厅各支出处室归口管理部门相对应,各组负责归口部门所需货物、工程、服务类等项目的采购,各组之间遵循分工协作,互相协助的原则。为做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各采购组所执行的业务类型原则上一年一轮换。

  李健说,这次中心内部机构重新调整、人员重组,既体现了人员轮岗的要求,又使服务对象相对固定。不仅方便了采购单位与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联系,而且缩短了采购环节所需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省级部门的一致好评。

规范采购行为

  2007年,陕西采购中心对内部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整理规范。陕西采购中心对已制订的20多项制度按照新的采购规程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内容涵盖中心的各类学习、会议制度、主任例会制度和项目跟踪问责等制度;重新增补、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保证金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同时,配合政府采购管理处完成了省级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

  此外,陕西采购中心还进一步完善了开标大会组织的标准化操作模式,使投标、开标、唱标等活动依序进行,有效防止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开标大会的标准化有效化解了开标过程中程序上的不规范引起的质疑和投诉。”李健如是说。

致力于标准化

  2007年陕西采购中心抽调专人对中心的常用公文和采购文件进行了分类整理和细化,建立了格式化的《征求意见函》和《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函》,以及各类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一系列规范文本,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采购品目内的技术文本进行了细化。

  据了解,在标准化文件制定过程中,六个业务组的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同时,陕西采购中心根据特殊项目的工作需要,先后请来50多名专家和省内一些相应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一起参与讨论修订,制定了统一的货物、工程和协议(定点)采购等招标、谈判及单一来源采购文本,如计算机设备及系统集成类、印刷类、视频会议类、医疗器械、分析仪器类、图书类、电梯类、汽车协议招标类、汽车维修招标等18类标准文本,分别根据项目特点提出了参数种类及相应标准,并使其格式化、标准化。

  李健介绍了标准化建设给采购工作带来了的好处:解决了中心和采购单位专业人员缺乏,提出的技术要求不规范、不完整、不严谨的问题;加快了采购文件的编制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采购质量;避免了采购单位在一些技术参数设置倾向性意见。

提升服务质量

  在提升服务质量方面,陕西采购中心去年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如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主动、热情,接待好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开展“一杯热茶暖人心”活动,认真落实文明接待用语和“首问负责制”等。

  为了更好地了解采购人需求,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陕西采购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陕西采购中心领导带队走访采购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在采购工作中,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满足采购人的合理要求。

发挥政策功能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功能,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在采购活动中,2007年陕西采购中心在制定标准化文本时细化了有关政策功能的规定,使中心在推动政策功能落实方面做到了有据可依。采购人应当优先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标的物;在评分办法中明确规定:属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计算公式——技术分值乘4%;在2008年汽车协议供货招标文本中明确规定:符合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中的产品加4分,自主品牌加1分。在2008年第一期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招标文件中规定:属于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优先选择。

  “这些措施的实行真正把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落到了实处,得到了供应商的认可和赞同。”李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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