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为保障提高操作水平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08-04-03 16:42:3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在过去的一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在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制约、细化采购业务流程和改进采购方法等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和办法,内外结合,切实提高了采购中心规范化操作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
为了确保采购工作顺畅、高效、平稳运转,2007年,采购中心对采购业务流程逐项进行了细化,分别制定了《招标采购项目作业流程与各处职责说明》和《非招标采购项目作业流程与各处职责说明》,对各处室在每一流程和工作环节中的职责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采购中心内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中心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了与《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的各类运行表格,全面推行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
另外,为了让采购中心职工充分认识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2007年,采购中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2007年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充分认识规范采购行为与反腐倡廉的关系,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的理念。
同时还先后组织召开采购人和供应商座谈会,征询采购人和供应商意见,对供应商和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另外,采购中心还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讲解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知识、犯人现身说法、剖析典型犯罪案例,分析犯罪原因及易发犯罪的环节因素等活动。
狠抓制度落实 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不走样,不变味,在过去一年,采购中心以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为手段,认真排查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是加强了对招标文件的内部审核、专家论证和网上公开,有效控制了采购单位通过设置门槛、技术参数和指标限制他人投标的问题,明显减少了采购文件的差错率。
二是对部分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取消了单次授权的要求,有效降低了生产厂家对这类采购项目的背后控制,形成了更为充分和有效的竞争。
三是加强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的管理,改进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立了对评标专家工作情况的评价体系。
另外,采购中心还首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在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和重大采购项目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建立了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实现了每次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都要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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