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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灭鼠药首次集采

作者:薄福元 发布于:2008-03-24 09:19: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首次对灭鼠药实施了政府采购。在有关各方的配合下,这个预算为119万元的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项目已经顺利完成。
 
  此次灭鼠药采购包括27500公斤的0.005%溴敌隆颗粒毒饵、70000公斤的溴鼠灵颗粒毒饵和29000公斤的溴鼠灵蜡块。主要用于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灭鼠,降低四害密度,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意义十分重大;同时,作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首次接触的项目,采购中心对该项目也十分重视。

  接到项目后,采购中心便主动与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联系,多方协调和沟通,及时扩展评审专家库的数量;在制作评审办法和打分细则时,邀请专家、采购人联合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制定了合理公正的评审方法;考虑到灭鼠药品的特殊性,此次采购还对供应商提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经营的药品必须是经全国爱卫办认定的有销售资格的消杀药品,如果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业部的农药临时登记证,中国鼠害与卫生防治协会应用产品证书;如果供应商为经销商,除提供以上生产厂家资料外,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由于在国内具有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十分紧缺,中心采用网络查询和电话邀请等方式,主动与经营灭鼠药的厂家联系,广泛征集供应商。这些基础性工作,为项目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环节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根据最终报价、材质选用、企业情况、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对供应商所报产品的选型、保证期、药剂稳定性、安全易用性等因素分别设定了相应的分数权重。

  谈判当天,共有6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谈判文件,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的5名评审专家3个小时的评审,最终,沈阳市爱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117万元的报价成为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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