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府采购中心聘请舆论监督员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3-20 09:5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19日上午,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向来自本地以及中央驻琼媒体的十二位新闻工作者颁发舆论监督员证书。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增加政府采购的舆论监督力度,彰显政府采购机构加强法制建设的决心。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法》的制定和施行,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要达到以上目的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是来自各媒体的舆论监督。希望各位监督员履行神圣职责,共同推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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