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6大妙计规范代理行为
作者:杨爱红 发布于:2008-03-19 15:39: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业务的直接操作者,其业务素质、理论水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及公正程度,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形象。2007年,山东省威海市全方位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全市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7.85亿元,没有出现代理机构违规违纪现象。
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
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较多、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威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本着提高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通过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理论闭卷考试、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办公场所、设备配置、从业人员构成等)、模拟采购过程演示等内容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三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业务培训 提升能力
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班,对代理机构进行培训是威海市采购办规范代理机构行为的又一项措施。通过现场观摩优秀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提升了代理机构现场操作能力;通过听取相关专家的专题讲座提高了代理机构的业务理论水平;通过座谈讨论交流提高了代理机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质疑答复等实际问题的能力。2007年威海市共有8家代理机构的66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提高了整体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日常监管 规范细节
为提高代理机构的工作责任感及办事效率,威海市采购办出台了《威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细则》,制定了详细的监督考核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对代理机构从接收政府采购计划到档案整理移交等各个环节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将考核得分情况在采购办及代理机构中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后序代理业务数量挂钩,促使代理机构严肃认真地开展各项业务操作,避免了人为差错。
专家付费 统一标准
针对相同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同代理机构有不同的付费标准、付费混乱。2007年,威海市采购办通过调研,根据周边地区及不同代理机构的付费情况,规范了付费方法,制定了详细统一的付费标准,除了食宿费、在途补助费按专家所在区域划分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现场评审过程,按时间段划分付费统一标准,建立劳动相同、报酬相等的分配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操作。
奖励机制 鼓励创新
在日常工作当中,威海市采购办还鼓励代理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招标文件的制作当中,要求代理机构充分考虑各种评分因素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能设置障碍、将歧视性、倾向性的条款加到招标文件当中。对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威海市采购办采纳,在所有代理机构中推广的代理机构,给予了加分奖励,并与考核得分挂钩,极大地提高了代理机构的创新积极性。
现场监督 全程管理
威海市采购办还加强了对代理机构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现场监督,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将音像资料存入政府采购档案;超过5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之前,要报市监察局经济领域重点项目监察办公室审查备案,在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之后,要由重点项目办的监管人员全程参与监督,通过全过程监管,有效避免代理机构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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