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令规范 指挥有力
作者:杨娜 发布于:2008-01-14 14:58: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实行采管分离,“裁判员”、“运动员”各司其职。在操作实践中,身为运动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完善的考核和评价办法,但身为裁判员的监管机构却很少有人对其进行评价,业内人士认为,采购代理机构操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的采购结果,而采购监督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该地政府采购的整体水平。
建立评价体系
2007年,江苏省苏州市开始对下属各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考核测评,考核的内容为规模与范围、监督与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统计、宣传培训、综合材料的报送及其他。苏州市首先要求各地市的采购监管部门根据考评表格的项目进行自评。随后,把每项自评分的依据上报给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采购处会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也有可能指派某一区县的工作人员到另一区县去核实情况。如果材料均属实,就进行最后的评分。对于成绩优秀者和进步较大者,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会给予其物质奖励。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的想法是,通过考核检验学习成果、促进学习,同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方向,调动工作积极性。
像苏州市这样对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的为数不少。作为苏州财政局的上级财政部门,江苏省财政厅早在2005年就开始进行对各地市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对成绩优秀或者取得某方面进步的地市进行嘉奖,以资鼓励。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有关人士介绍说,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市能够在考核中借鉴别人的长处,发现自己的不足,起到了推动江苏省整体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的作用。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对监管机构的评价也不陌生,因为河南每年也都在做对监管部门的评价,在各地市中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业务的评比,表彰先进,激发落后。
引入外部监督
除了评价,与其他部门协作,引入外部监督也是对监管部门行为进行规范的代表性做法。2006年,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督执法大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对象,就是各地市的采购监管部门。福建省财政厅联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共同出台检查办法,并上报省政府批准。之后,省政府给各地市级政府发文,由各地市级政府具体布置、执行检查内容。省级采购监管部门最后听取检查情况汇报,以了解各地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整改方案,再经过同样的程序由各地市政府具体执行。
建立联席会制度,和其他部门协同工作,共同监管,是青岛市的做法。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并作为防范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青岛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决定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联席工作会议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围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制定对策。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政府采购联合稽查方案,通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处理意见;结合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意见和措施等。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还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市审计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对政府采购实施财经纪律监督,并根据职能对议事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此项制度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审计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通报和交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研究改进工作措施,使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规范化带来多重效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