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成塔 分散采购探索前行
作者:王艳辉 发布于:2008-01-08 16:42: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集中采购逐渐走向规范的同时,分散采购的管理日益受到重视。在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财政部要求在深度和广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管理。五年来,对分散采购的管理,体现出由弱到强得整体趋势,越来越多的地方将分散采购完全置于监管之下。
尝试探索
早在2004年,一些地方就已经着手对分散采购进行规范化管理。《江苏省省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衢州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都出自那个时候。
这些管理办法对分散采购的概念、限额、采购方式、信息发布等都做了清晰的界定,并且对分散采购实行资料备案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据浙江省衢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徐深义介绍,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市级分散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操作,限额以下10万元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必须向衢州采购办申报,否则结算部门将拒付采购资金。
近两年,更多的监管部门开始关注分散采购管理。今年,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也加大了对分散采购的管理力度,据黑龙江采购办副主任鲁艺讲,采购办计划将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集中支付管理。
这意味着分散采购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下已逐渐驶入“阳光地带”,意味着这部分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又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有多少金额、怎么采购的,监管部门开始心中有数,也使政府采购规模不再单调地等同于集中采购规模,还包括分散采购规模。
初见成效
将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分散采购管起来,增加了政府采购的总体规模,这是加强分散采购管理的重要意义之一。据徐深义介绍,衢州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在浙江省处于倒数几名,然而,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是居于省里前列。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管得宽,管得严”,不仅严 管集中采购,而且将分散采购纳入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从而增加了政府采购规模。
对于大部分监管部门而言,加强管理后,一个显著的效果就是,可以获得准确的统计数据。四川省德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肖兴明说,《德阳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出台前,基本没有分散采购项目的统计数据,给监管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分散采购可以说是政府采购监管的“盲区”。对分散采购实行备案制度后,采购人将采购活动信息包括合同、成交金额等反馈给监管部门以作备案,监管部门据此可以统计出准确的数据。
迎难而上
对分散采购加强管理,最难的是获得采购人的配合。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人应该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往往不按程序进行,甚至有些采购人认为,只有集中采购才属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分散采购是采购人自己单位的内部事务,监管机构无权过问。
这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也是分散采购管理需要破解的一道难题。因此,业内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法规的同时,应该加强采购人的法律意识。针对这一现状,各地采购办迎难而上,积极采取对策。衢州采购办徐深义认为,对采购人进行法律培训,是个好办法,衢州采购办组织过多次,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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