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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行专家考核制度

作者:王艳辉 发布于:2007-12-26 10:44: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从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连采购办)获悉,从12月12日起,大连采购办开始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考核。据大连采购办主任徐崇君介绍,此举是该市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此项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规范专家的实际评审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评审水平”。

  据徐崇君介绍,考核工作主要在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展开,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次评审活动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分别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执业能力、政策法规、公正公平和遵纪守法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填写《大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表》,对每个考核项目做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的判断。”徐崇君介绍说,采购代理机构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要将综合考核结果情况及时送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不胜任评审工作需要、检验复审不合格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做出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除了业绩考核,大连市采购办还从多方面对专家进行管理,以保证政府采购专家抽取、使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在网上公示评审专家库,由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建立项目专家储备制度,以保证专家随机使用,提高评审效率;为了加强评审专家的保密性和可靠性,启用语音通知技术通知确认专家,为供应商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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