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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专家入库驶上快车道

作者:王艳辉 发布于:2007-12-25 09: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湖北省采购处)向113名省级政府采购专家颁发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至此,该省专家人数已经增至1800人,比去年增加了2倍,专家来源范围覆盖40多个领域。
 
  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随着采购项目的逐渐增多,湖北省省级专家库已不能满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需求。为此,湖北省采购处今年决定加大征集力度,采取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从各大专院校、省直科研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征集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每月审批一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满足政府采购活动的需要,专家库需要及时更新。湖北省采购处负责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的科长罗晔玲介绍,往年湖北省采购处一般在一到两年的时间内面向社会征集一次评审专家,以更新和优化评审专家结构。而今年,专家申报的时间更加自由,没有硬性时间限制,“从3月份开始,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以随时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人向采购处提交申报材料,采购处每个月进行一次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网上公示。”据介绍,今年已有9批专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确保精专队伍

  放宽申报时间和增加专家人数,并不意味着降低专家资格准入的门槛。为了确保专家队伍的精与专,湖北省采购处严格把关,申报的专家必须满足由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考核专家业绩

  罗晔玲说,专家库中的每一个成员,其资格并非是永久性的,专家资格要通过其实际的工作业绩才能确保。为了更好地规范专家的实际评审工作,在体制建设上,湖北省采购处实行专家业绩考核制度。专家参与每一项评审活动,在采购代理机构都有相应的反馈信息,包括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湖北省采购处将根据这些反馈信息对专家进行考核备案,对违规的专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各级采购监管机构和代理机构还将共享专家的资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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