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代理机构考核将有章可循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7-12-03 14:18: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青岛市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全面扩容,由原来的8家增加到23家,其中甲级代理机构8家,乙级代理机构15家”,这是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青岛市采购办)主任于全发于11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漏的消息。
随着青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量的增加,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就成为该市明年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重头戏。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青岛市采购办在今年的第三季度作了充分的准备和预热工作。
实地考察确定资格
为了应对青岛市政府采购规模日益扩大,代理机构需求量不断增加的趋势,青岛市于今年9月开展了代理机构征集工作。
青岛市采购办规定,所有报名的代理机构除了要满足在青岛的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有足够数量的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且熟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较高的执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之外,还必须通过考察小组的实地考察关。
考察小组主要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的设置情况,包括机构隶属关系等;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前培训情况,是否参加了国家、省、市政府采购业务理论培训等;办公设施情况,包括办公场地、设备配备等;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工作流程、内部控制等。同时,考察小组还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了综合评议,确定青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同时,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透明,青岛市采购办还邀请了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进行了现场公正。
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23家代理机构均成功进入青岛市政府采购市场,于全发告诉记者:“实地考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这就为我市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代理机构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两方人员共同培训
为进一步强化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的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水平,提高采购效率,青岛市采购办还举办了代理机构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的主讲人员和此前不同,不但包括财政部门的专业人士,而且包括监察局的工作人员。监察局的工作人员主要针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有关要求;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处理原则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讲解,以便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依法办事的意识。
同时,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对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和诠释。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了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流程,并将学以致用,为青岛市政府采购规范前行尽一份力量。
据了解,在培训班开班之前,财政部门还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主讲人员等相关事宜,并会同市监察局详细制订了培训内容,确保了此次培训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
考核办法即将出台
在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青岛市采购办将于明年上半年对23家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检查、考察。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能够依法开展,规范前行,青岛市将出台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据于全发介绍,此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检查考核工作也将每年开展两次,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的内容初步确定为: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代理费用的收取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服务质量等内容。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出台,目前正处于紧锣密鼓的制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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