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 “商贿黑名单 ”制度
作者:肖利敏 梅利华 发布于:2007-11-30 11:24:22 来源:晨报网
武汉市将对医药购销、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和图书购销等4个领域的商业行贿不良行为涉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记录并网上公布,在1至3年的公布期限内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相关经营活动。
29日,市治贿办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这四个领域的商业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加上上月底我市出台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领域,基本上覆盖了“黑名单”制度。
办法出台后,行贿单位或个人一旦列入“黑名单”,将在1至3年内禁止参与其行贿领域的各类经营活动。购买“黑名单”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也要被追究责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