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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文件呼唤实施细则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07-11-26 15:51: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年初,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发布,及时全面地为全国各地政府采购部门今后的采购项目操作指明了方向,不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还表示,“有了全国统一的标准,一直困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价格评审标准的问题终于可以一锤定音。”
 
  但在对《通知》中第三条的相关内容的执行,不少集采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表示存在困难。《通知》第三条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此,有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指出,对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界定标准,致使在对这条规定的贯彻执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针对执行规定中存在的问题,一些集采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表示,对于这条规定的贯彻执行,应该在遵守规定的同时灵活变动,以保证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

执行规定带来问题重重

  “如果严格执行《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评标方法程序化和单一化,便于操作。”对《通知》出台后的积极作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刘文晟给了充分的肯定。但他同时表示诸如专用软件、专业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通知》存在一定难度。比如集成项目采购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但是也有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的区别,相对应的,其整体质量和维修同样也会存在差别。 

   “在竞争性谈判中,‘质量和服务相等’这个前提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少,很多项目在考察这方面的情况时都存在困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姚先飞说。

  一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比如在家具采购中,有两家供应商来投标,其中一家是品牌企业,另一家的规模则相对较小。两家在质量上都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但非品牌企业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毫无疑问,这个家具厂家所报的价格比品牌厂家价格要低,按照《通知》规定自然也就是它中标。可是中标之后,麻烦也来了,半年之后,家具很多部位开始出现霉变、开裂等现象。找到供应商,经过简单处理之后仍没有多大改善,供应商还理直气壮:一分钱一分货,也就只能这样了。采购人只好找采购中心解决问题,采购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把这家企业列入黑名单,结果人家不久之后换个名字继续经营。“由于实际问题没有解决,采购人自然也不满意,针对我们采购中心的误解,投诉也就来了”。这名工作人员不住得诉苦。由于对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认定方案,盲目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很容易产生问题,给采购人,以及集采机构自身都带来麻烦。

不同投标产品应区别对待

  “强调货物和服务相等,最好是看采购项目能否量化,对于可量化的产品,毫无疑问,我们严格遵守二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服务性采购项目和通用的、标准配置的货物执行‘最低价中标法’。而对于那些不可量化的产品,我们充分考虑不同产品的质量差异,在专用办公软件、专用设备等项目中,也会综合考察其品牌、资质、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一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对于采购中心采用可量化和不可量化的区别对待,一名采购人表示了理解,那些市场相对比较成熟,技术参数、产品规格、售后服务细节都清晰明了的项目,大家对大体的价格都心知肚明,谁出价低,自然就用谁的。但对于一些技术标准、服务指数等尚不明了的产品,价格不应该是惟一的因素。

严抓标书编制 确保采购结果

  “针对那些不好考量的项目,如果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我们会在标书制定环节抠得更细。把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各种技术参数、资质等方面的条件编制得更加全面,特别是针对一些在技术标准和服务环节尚未有统一标准的项目,我们就更加注重其和采购人的需求结合程度。产品没有标准,但是采购人的需求可以成为标准,这样就保证了合理的采购结果。在此基础上,谁的价格低,自然就是谁中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成金星介绍说。

  相关专家表示,对于这类不好考量的项目,标书编制难度非常大。首先是需要解决各种技术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政府采购操作机构的业务能力、整合能力等就有非常高的要求,其次在各种规格、技术等的把握上还要避免指定品牌的问题。

  大多数采购人表示,他们看重的是产品的质量。产品首先应该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能够用得放心,售后服务也有保障。而这些要求,无疑要求集采机构在标书制作环节要把需求制作得尽量细化、严谨。

  一名业内专家表示,在对一些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统一认定标准的前提下,盲目按照《通知》来进行操作确实会带来各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各地的集采机构积极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既不违反政策规定,又能保证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办法,弥补相关政策的缺陷。通过实际效果来看, 对招标项目区别对待、严抓标书制作、更改采购方式等方法都是有益的探索,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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