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研基层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郭晓钟 发布于:2007-11-26 15: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9月6日至9月13日,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省采购办”)对张家界、常德两市五县区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基层的政府采购工作在抓规模的同时,不断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工作整体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预算问题、评标专家问题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基层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广泛宣传 采购领域不断拓宽
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采购人的配合是关键。因此,张家界、常德两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政府采购法》,赢得了采购人的支持。
在对政府采购的宣传中,各地的做法既具体又实用。常德市鼎城区在召开区人大、政协会议时制作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印发小册子发给参会代表。石门县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编写了《政府采购知识讲座》和手册,组织对法律法规的汇编,对采购人进行培训和考试……通过努力,效果十分明显,加深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消除了抵触情绪,创造了一个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单位拥护、社会认同的良好环境,2006年,石门县政府采购规模达1.88亿元。
同时,各地的政府采购部门积极和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赢得了这些主管部门的支持,将政府采购领域不断扩展。桃沅县对教育、卫生医疗设备等实行部门政府采购,对纳入工程评审的项目都实行了政府采购;常德市鼎城区对水利工程和中小学课本等项目开展政府采购。各地政府采购的范围正逐步延伸到一些公共产品的采购。
制度更健全 程序更规范
目前,所调研地区市、县两级管采分离工作已完成,在明确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职责的同时,财政监管逐步规范,做到了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县区级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大型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小型项目由采购办批准后,由部门组织按程序依法采购,已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一般零星采购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工程类的政府采购正逐步展开。
为确保政府采购结果得到落实,各地注重部门协调,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督政府采购。2006年,张家界市财政局联合市纪委,对全市50多个单位进行了公务车定点保险情况的检查,发现全市500多台公车中有200多台没有执行公车定点保险制度。两单位根据相关规定,限违规单位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常德市抓公务车维修管理,派出监督员对全市公车维修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查阅原始凭证和维修记录,发现了某单位有一台车一年更换7次轮胎的异常情况,及时作出了处理,确保了采购效果。
多问题制约政府采购发展
经过调研发现,虽然基层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进一步发展仍然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部门预算不到位,预算约束力不强。目前,湖南县级财政尤其是不发达的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年初不能落实到位,加之县级采购规模一般较小、计划上报的不及时,使得县一级的采购随意性较大,预算约束力不强。其次,评标专家匮乏,大部分县区评标专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采购项目甚至没有评审专家,从而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
另外,从事政府采购的部门经费缺乏、硬件条件落后;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管理不严,中介操作水平不高;缺乏必要法律支持,对采购人的违规采购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等问题,都困扰着基层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据了解,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湖南省采购办将会积极探索解决办法,推动全省政府采购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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