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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加大代理机构管理力度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7-11-26 14:40: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承担了济南市急救中心的急救设备采购工作;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承担了济南市泉城路商业房工程的采购任务;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正在为济南市公安局采购职业培训学院教学用微机、网络设备……随着山东省济南市中介代理机构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也提上了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济南市采购办)的工作日程。

  11月20日,济南市采购办发出了《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这就打响了我市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第一枪。”济南市采购办有关人士表示。

严格设定入围条件
  
  据了解,济南市采购办尚未开展过对中介代理机构的集中统计工作,为了填补此项空白,为中介机构的集中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他们首先开展了中介代理机构的征集工作,并对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设定。
 
  《公告》中规定,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财政部认定的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并且有十人以上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在2/3以上相对固定;办公地点相对固定等等。

  “之所以对报名条件设定严格,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中介代理机构的质量,以便进一步提高中介代理机构的操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了一个更加优质的平台”,济南市采购办有关人士表示。

入围须签承诺书

  如果中介代理机构想要进入济南市政府采购市场,除了必须满足《公告》中规定的各种条件外,还必须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各项义务。

  《承诺书》指出,中介代理机构必须服从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等工作,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理论培训和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的执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公平竞争,公正诚信,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和要求,不以向采购人或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好处等手段谋取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对此,济南市采购办有关人士说:“通过让中介代理机构签订《承诺书》,可以督促其定期参加我们的培训,遵纪守法,这就加快了其业务水平提高的速度,规范操作行为,开拓采购代理业务,也能进一步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监督检查将启动

  济南市采购办在广泛征集中介代理机构的同时,还将开展对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据悉,此项检查将由济南市采购办和市纪委、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的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协议签定情况;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是否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的要求;服务质量、技术能力、信誉状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内容。

  同时,济南市采购办还将会同市纪委、审计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现场监标、公众反映和投诉等反馈的信息,联合对入选代理机构进行随机突查,一经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其代理业务,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在济南市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且三年内不得进入。

  “希望通过我们和中介代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中介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净化政府采购市场,建立规范、有序、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济南市采购办有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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