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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采购日用品定点超市

作者:刘卫琰 发布于:2007-11-26 11:29: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谈到定点采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一定不陌生,但是日用品、小家电定点超市的采购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新奇。
 
  今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开展了日用品、小家电定点超市的采购活动,并最终确定了两家定点超市,这在长沙市尚数首次。为了保证此次采购活动结果能够顺利执行,11月15日,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发了《关于对日用品、小家电实行超市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定点的期限、定点的范围、定点的标准、监督检查、权益维护等内容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供应商资质高要求

  据了解,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日用品、小家电定点超市的采购项目采用了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并要求所有参与谈判的超市必须是大型超市,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超市商品面积大。

  对此,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道:“这次采购活动,我们主要确定的是一个折扣率,即成交超市给予政府采购产品挂牌价格5%~10%的折扣。大型超市社会信誉度较高,价格更加透明,这就能够减少有些超市擅自提高挂牌价格,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现象。”同时,选择大型超市,产品质量比较有保证,如果采购人购买的产品需要多次反修,这将给采购人带来麻烦。

采购资金集中支付
  
  目前,长沙市政府采购资金都采取了集中支付的方式,此次日用品、小家电定点超市采购项目的资金也将采用此种方式。

  据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长沙市采购单位购买日用品、小家电等产品都要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采购,但有些采购人觉得麻烦,便规避政府采购,到商场自行购买,采购人在购买公家东西的同时购买私人物品,开发票时却一并开成办公用品,这就造成了财政性资金的流失。

  为了杜绝此种现象,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所有在定点超市购买的日用品、小家电产品,资金一律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自筹资金也必须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中。同时,供应商在办理支付手续时还必须出具《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定点超市供货清单,这将有效避免以上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

多方检查 违规严惩

  为了保证长沙市首次日用品、小家电定点超市采购结果能够顺利执行,长沙市采购中心将对定点超市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其挂牌价格的真实性,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会依法对定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如果发现问题也可以及时填写《协议供应商履约情况表》,并反馈到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旦在检查中发现供应商存在没有按承诺给予定点价格优惠;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以及提供其他服务;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谈判承诺的;采用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影响正常采购活动;定点产品成交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等行为,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同时,如果采购人存在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提出超越协议承诺范围的其他要求;无故拖欠货款;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等问题的将视情况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据了解,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格的管理,目前,虽然定点超市的采购量还不大,但是每一笔采购交易都是规范、公开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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