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连续三季度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单位
作者:姚英 发布于:2007-11-26 11:18: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了解,浙江省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创新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了政府采购的“主窗口、主平台、主形象”作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23个窗口单位考核中,连续三个季度综合考评名列前茅,被授予“红旗窗口”称号。
据悉,杭州市今年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五个方面:
一是延伸服务内容,建立了“政府采购工作联系单”、“政府采购面对面交流日”、“政府采购服务联络卡”;
二是积极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平台、建网络、强管理、优服务、创品牌”的五项工程,完善内控制度,建立了“政府采购承诺制”、“重大项目论证制度”、“政府采购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评审现场电子实时监控试行办法”;
三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实施网上采购;
四是在采购流程中,按照规范技术需求、规范资质要求、规范评标办法、规范采购文本、规范落实采购责任的“五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向具有节能产品认证、环境标志认证、自主知识产权认证、高新技术产业等资质证书的厂商倾斜;六是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实行采购结果绩效评估,对单体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建立诚信档案。
据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将继续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用科技提升功能、用信用彰显公平、用满意打造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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