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集中采购节约资金330万元
作者:贾敏杰 张雪静 发布于:2007-11-26 10:23:56 来源:石家庄日报
日前,新乐市交警大队搬家需要新的家具,预算38万元,招标结果22.4万元,节约资金15.6万元。今年以来,新乐市政府集中采购52次,共节约资金330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新乐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新乐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有关规定》、《新乐市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办法》等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按照项目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中心组织招标,相关专业人员(专家)组成评标小组的程序,遵循“价格性能比优选”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价,集体论证,择优决标。采购环节公开透明,采购程序规范运行,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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