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严惩违规供应商
作者:王艳辉 发布于:2007-11-23 11:08: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从严惩处违规供应商。11月15日,采购办对荆门市微型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荆门市国盛荆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公司)三家违规协议供应商做出处理决定。对前两家进行通报批评、分别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取消象山公司2007年度荆门市公务车辆维修协议供应商资格, 禁止其2008年参加荆门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有关活动。
据了解,三家供应商在采购办4月份进行的摸底调查中没有按时报送“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拒绝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三家协议供应商均没有严格执行投标报价时所承诺的优惠率,且象山公司无法提供汽车配件进销价的有效依据。在采购办对象山公司复查时,该供应商仍然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履约依据,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荆门市采购办有关人士表示,该采购办今后将继续严格监管政府采购市场,以确保其健康规范运行,实现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告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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