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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采购系统监管及操作机构年底前完全分离

作者:万玉涛 薄福元 发布于:2007-11-12 13:18: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的吉林,空气中带着凉意,但该省的政府采购从业者却热情满怀。6日下午,吉林省政府在长春市召开了全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现场会。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吉林省政府采购领域12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薄福元/摄

  来自该省各个地方的采购机构、监管机构、相关部门的120余位代表汇聚一堂,共同讨论了当前人们普遍关心的管采分离、拒腐防变、扩大采购规模、电子化政府采购等问题,并总结推广了长春市的先进经验。

长春经验成焦点

  推广长春经验是此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会议首先由长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治莹介绍长春市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小梅通过多媒体演示了该中心政府采购招标的整个操作流程。通过演示,与会人员了解了长春市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中构建内部制衡体系、实行公开透明评标运行机制、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力度、完善采购方式和健全制度管理等多个环节的方式、方法。

  长春市的经验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矫正中号召全省学习长春市的先进经验,查找差距,全力推进该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肯定长春市先进经验的同时,矫正中认为,政府采购的范围应该逐步扩大到所有购买性支出。

年底前采管全分离

  吉林省目前有37个市县完成了采管分离工作,占市县总数的75.5%,但仍有12个市县采管没有分开。
 
  吉林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年底前一定要完成‘采管分离’任务。”与会人员也一致认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分离,才能更好地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作机制,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措施。
 
  会上,矫正中在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强化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实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各类专业知识,增强组织协调能力。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并用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

拒腐防变要常抓不懈

  “要切实抓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矫正中强调了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他要求各级政府采购有关部门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共同推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吉林省监察厅厅长高金祥在充分肯定了长春市政府采购工作在提高抗腐拒变能力、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的同时,要求全省各地区学习长春经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良性发展,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

逐步推进电子化

  “目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建成的网上交易平台,供应商可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可以在网上报价,报价后系统将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并自动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孙小梅在会上介绍了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化进程。

  矫正中在讲话中也对全省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包括采购计划下达、网上询价定标、评标专家抽取、语音变声通知、专家评标打分汇总、评标结果公示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现代化水平。

  会后,参会人员参观了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各个功能区,观摩考察了该中心的电子化平台以及制度化进程。



  在吉林省“全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现场会”上,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个惟一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集中采购机构何以成为同行争相学习的对象?该中心在制度建设及电子化建设方面为同行提供了哪些可借鉴之处?

           信息化+人性化=现代化   
  
  “在建电子化平台前,我们去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考察过。”记者在各地采访时,不少地方的采购中心主任都这样说过。而记者也在和这个信息化运行环境亲密接触后,体会到的是该中心现代化、人性化的操作——

防贿赂 现场抽专家

  据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小梅介绍,该中心已经建成了由498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采购中心给所有专家编了号。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代表通过评审专家自动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编号,确定评标专家。

  在该中心一个工具车采购的开标现场,记者目睹了专家抽取的全过程:供应商代表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编号后,系统按照抽取的编号,根据专家库提供的联系方式,依次自动通知专家。专家根据系统提示的语音,通过选择电话按键来确认是否能够出席评审会。如果专家选择“答应前来评标”,系统就以短信的方式告知评审会的详细时间和地点。“通知专家的整个过程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只有专家一个人知道,提高了保密性,有效防范了投标人贿赂评审专家的可能。”孙小梅说。

  另外,抽取专家以后,系统还会给专家重新编号,对本年度连续抽取使用三次的专家,系统会在下次抽取时自动予以屏蔽。

避嫌疑 桌牌做引导

  记者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访时,曾经跟踪了一个项目的评标过程。透过评标室的玻璃墙,记者看到3个评标室中的评标专家年龄都偏大,还听到主持人在评标专家打分时,对专家的键盘操作进行指导。有一位年迈的评标专家还因为不了解系统,请求主持人指导。主持人请示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走进了评标室对专家最后的操作进行了指导。

  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一些领域的评标专家虽然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也有很强的责任心,但由于年龄大,接触电脑的时间少,所以操作电脑时往往需要协助和指导。虽然工作人员的帮助是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但还是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采购中心想了很多方法避免类似情况,如对老专家进行电脑操作知识方面的培训。再次到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时,记者发现专家前面的桌上多了一个桌牌。孙小梅解释说,这个桌牌是引导专家操作评标系统的。

重细节 厕所装音箱

  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第一评标室内设有10个独立的评审室。据孙小梅介绍,评审时,评委每人一间,通过耳麦与外界联系。评委使用网上评标系统完成项目评审后,系统能够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自动生成评标报告。

  在参观该中心的电子化平台时,孙小梅详细介绍了中心评标系统的各个功能部分:监控系统,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并制作成光盘备案;屏蔽系统,对手机、BP机等信号实行干扰,评标区与外界的无线信号完全屏蔽;会务系统,评委之间以及评委和供应商的联系均通过评标区专用的会务系统进行,在不见面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进行交流;变声系统,对评委和供应商的声音进行变声处理,使对方分辨不出对方的年龄、性别、声音特点等。“这四个系统实现了专家与供应商不见面,专家与专家不见面。”孙小梅如是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中心供应商使用的卫生间里也装上了音箱。“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难免会上厕所,而评标过程也可能随时需要供应商的配合,厕所里有了音箱,供应商就会及时获知信息,不会错过相应的机会。”孙小梅说。

自动化 打消歪念头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国内首次采用手机短信群发采购信息,免费为供应商提供信息服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目前,采购中心还开通了采购人落实需求语音自动通知系统、开标网上视频直播系统。供应商参与该中心组织的项目,可以直接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也可以在网上进行。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还可以通过拨打168声讯服务台,查询采购动态。

  全程自动化之后,对采购中心来说还有哪些好处呢?孙小梅通过讲故事给了记者答案:“我刚上任时,来找我的人很多。我便一一带他们去评标区,让他们了解评标工作是评标专家在监控下独立评标;带他们去监控室,让他们知道评标专家和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后的所有言行都有摄像头在监控。看完这些后,又有供应商想在专家身上‘下功夫’,想事先与专家达成默契,让我介绍专家,我就把专家抽取原则告诉他,同时让他们知道我们中心有庞大的专家队伍,多数类别的专家都有三五百人,很多专家一年还轮不到一次。让供应商知道,即便没有原则地‘拉拢’专家,也可能是大量投入而毫无‘收获’。”(万玉涛)



            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 

   “现在的投诉比以前多了。”随着政府采购法制化的推进,供应商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通过投诉来维护权益的现象日渐增多。但在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04年以来却实现了“零投诉”。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小梅欣慰地说:“这主要得益于我们的制度化管理和透明化操作。”

  “几年来,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规范化发展的原则。”孙小梅介绍说,为加强内部约束与制衡,采购中心把每个采购项目都划分为“业务部落实需求”、“招标部组织评标定标”、“各部门联合后期管理”的“三段式”操作模式。同时还制定了采购项目催办制度、工作时限制度和采购执行流程网上管理制度,并将流程管理、时限管理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严格效率考核机制。

严审采购需求 精编招标文件

  在落实需求的过程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了项目催办制度。即采购人提交需求后,采购中心按照市场情况和专业标准进行审核,以确保需求中没有人为的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重点项目实行联审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与采购人一起召开采购项目需求联审会,共同确定一个既符合采购人需要,又维护公平、公正的技术指标和采购方案。

  在编制招标文件的环节,为了提高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该中心参考相关领域的招投标文件范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经验,编写了21本采购文件范本。按照采购文件范本规定,该中心多数项目都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为了达到物有所值的目标,我们还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加权平均、适当下浮的价格评价办法,同时,我们还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了采购预算。”孙小梅说。

明确评审纪律 完善评价办法

  为了严格评审会的会场纪律,提高评审的公正性,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会场纪律管理办法》,规定中心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仅作为主持人和组织者,不发表任何意见。同时,采购中心还建立了现场监督机制,并根据采购额大小实行了分级监督。采购额在30万元以内的,由中心内部监督;采购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的,由该市财政局纪检组监督;5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办监督。此外,采购中心的大多数公开招标项目都邀请公证部门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进行公证,确保采购各环节的公开、透明。

  为防止个别评委的主观倾向性,在一些重大项目上,采购中心实行了商务标和技术标相分离的办法,要求供应商将标书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个部分,按照统一字体、字号和封皮制作技术标,技术标不能透露出企业名称的相关信息。“如同考试时密封阅卷一样,防止个别评委有主观倾向性,保证了评审的公平、公正。”孙小梅说。

答疑求客观 咨询力保公正

  为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购中心在项目评审前,都要组织召开供应商和采购人答疑会,征求他们对招标文件各条款的意见。“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心还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以提高投标文件的质量。”孙小梅表示,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采购中心标书的科学性。

  为了给供应商提供了解不足和消除猜疑的机会,采购中心在公布评审结果后,会组织供应商就评标中的相关问题咨询评标专家。未中标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会务系统,在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就自己未中标的原因和招投标的程序咨询评委,评委必须予以回答。“这样,对评委也起到监督的作用,增强了评审行为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孙小梅说。

  组织召开听证会是采购中心提高透明度的又一尝试,2004年以来,采购中心组织了5次100多名供应商、采购人参加的听证会。同时,该中心还公开征集市民代表,召开了“我看政府花钱买东西”市民听证会,向普通百姓公开开标会和评审过程,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

  据了解,在2006年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部驻财政部监察局的《政府采购领域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调研报告》中,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惟一列举的实例,得到了充分肯定。(万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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