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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绿色采购落实处

作者:杨娜 发布于:2007-11-01 09:52: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制定《福建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近日,福建省节能减排工作对政府采购提出新要求。

  据悉,2008年福建省将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在一系列工作目标和计划中,政府采购领域的任务被明列在其中。

  根据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福建省要求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该省要求,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福建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确保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另外,该省还表示要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 

  除了绿色采购,推动公务用车节能成为该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明确要求。该省不仅要求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与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还将车辆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优选节能环保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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