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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先采购“国标”产品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10-31 10:59: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省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产品特别是重点出口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关联度研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企业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在扶持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政府采购优先“国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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