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协议供货监管出成效
作者:孙立群 发布于:2007-10-26 11:31: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协议供货的监管,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采购大省浙江,协议供货应用早,取得了不少成效。为更好地服务采购当事人,浙江省近期引入不少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协议供货的监管工作。“协议供货二次竞价系统已经开始试用了”。10月22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钱国兴对记者说,时机成熟时,就会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这可以有效强化对协议供货的监管。
剔除违约供应商
协议供货监管,主要是针对供货商而言,尤其是IT产品的供货商。
“空调协议供货执行效果好,问题反映多的都是计算机产品。”浙江省采购处陈军训介绍说,空调产品市场价格情况透明,品牌少,协议供货价都低于市场平均价。所以,浙江的协议供货监管主要是针对IT供货商,其中既包括IT产品生产厂家,也包括厂家指定的代理商。
浙江省2006年的IT产品协议供货规模接近10亿元,规模非常可观。为加强IT产品协议供货价格监管,浙江省主管部门规定,采购人如发现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的,可以自行采购。在解决价格需高问题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有协议供货商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承诺,甚至误导采购人说“协议价”就是最终供货价,造成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偏高。对这种人为因素,浙江省也不放松,于9月中旬发布《浙江省省本级协议供货特别声明》,进一步要求供应商严格履约,并对有关供应商进行处理。
违约供应商中,生产厂家和其代理机构都有,甚至包括个别知名电脑厂家。违约的,要付出代价:这些协议供货商被无情地“踢”出了协议供应商名单。严格的措施收到了实效,浙江省采购处近期没有再接到计算机产品价格高的投诉。
查处违规采购经办人
协议供货价格高,采购人方面也存在问题。一些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政策缺乏了解,对有关协议供货的规定不清楚,盲目听信供应商的一面之辞,导致自己无辜被“宰”。
为避免这种情况,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处加强了对协议供货有关规定的宣传和说明,前述“浙江省省本级协议供货特别声明”就是如此。通过宣传说明,帮助采购人了解协议供货政策,认清自己在协议供货中的角色,起到了保护采购人权益的作用。
另外,浙江省政府采购监管处还加大了对采购人中一些采购经办人员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他们发现,个别采购经办人员,在购买计算机产品的过程中,从供货商处收受好处。由于掺杂了经办人的个人利益,采购价格难免会更加向高端倾斜。对于被查出来的违规情况,浙江省采购处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令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作为监管部门,我们的目的是保证采购活动和谐规范运行,并不是要刻意针对什么人。”采购处有关人士说。但对违规问题的处理,自然起到了震慑作用。
与集采机构密切合作
为做好协议供货工作,浙江省监管部门和集采机构之间彼此也紧密合作,二次竞价的系统就是省采购处和省采购中心共同开发的。
目前的协议供货,是由采购人直接和协议供货商接洽进行,效率非常高,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协议供货价格高的重要原因。而新开发的二次竞价系统,可以为监管部门和集采机构提供同期多宗采购活动的价格信息,以这些信息为参照,就可以掌握市场价格情况,杜绝高价采购。
“新的系统投入使用后,采购办和采购中心都可以在系统里看到采购人的每次采购活动,发现有价格高的现象,就会通知采购人另行采购。”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陈方兴对记者说。
二次竞价系统开发完成后,预计将在明年的协议供货中正式投入使用。届时,浙江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将继续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协议供货规范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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