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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大代理机构管理力度

作者:杨娜 发布于:2007-10-26 09:44: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明年起,天津市将每年开展一次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副主任栗庆林介绍说,对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2006年度采购活动的监督考核日前结束,“明年的考核范围将会扩大到中介代理机构。”

  据介绍,此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自我检查与财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采购中心进行自查,考核小组再进行实地检查。栗庆林介绍说,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该市组成了由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参加的考核小组,“联合考核小组从多个视角进行考核,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具说服力。”

  联合考核小组分别对采购中心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8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在考核过程中,采购办采取了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力求考核结果全面、客观。他们向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督员发放不记名考核调查问卷185份,收集和了解各方当事人对采购中心的反映与评价。在实地检查阶段,联合考核小组还抽查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并随机邀请供应商召开座谈会,听取供应商对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和评价。

  据介绍,以前,采购办会不定期对采购中心的工作进行检查,明年起检查将“上升”为规范化的定期考核。根据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办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对采购中心的考核,而且“还要将中介代理机构也纳入考核范围。”栗庆林表示,规范有序的监督考核,能够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采购代理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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