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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格考核监管部门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7-10-22 14:3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0月16日,是《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苏州采购处)费建国告诉记者说,从12日开始的5天公示期内,苏州采购处未收到不同意见或建议,仅仅接到了几个咨询《考核办法》条款的电话。“公示期结束后,《考核办法》就将成为正式文件下发给各市(县)、区财政局。”费建国说。

  据了解,《考核办法》从政府采购的规模与范围、监督与管理、绩效评价等6个方面,为苏州市下属各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设定了16个考核条款。翔实具体的考核标准,保证了考核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年试行做足准备

 《考核办法》没有收到不同意见并不偶然。费建国告诉记者,这说明《考核办法》内容设置比较合理、到位,而且各市(县)、区的采购监管部门也能够接受。“做到这一点,《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功不可没。”费建国说。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测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考核年度:

 

 

 

序号

 

   明(分值)

自评    得分

附材料份数

核查后得分

一、政府采购的规模与范围(16分)

 

 

 

 

1

政府采购规模增长率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率相比较(6分)

与财政支出增长率持平的得3分;每高于10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

 

 

2

政府采购范围(10分)

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药品纳入政府采购的,在乡镇、街道开展政府采购的,服务类政府采购范围扩大的,工程得2分,其他每项得1分;相关管理机制健全的,工程得2分,其他每项得1分。

二、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49分)

 

 

 

 

3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9)

政府采购在内部管理、外部监管、程序规范等方面制度健全的,各得2分;制度建设有创新的,得3分。

4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9分)

采购方式的确定和变更程序规范,得3分;定期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得3分;对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管理到位,得3分。

5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6)

政府采购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的得3分,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的得3分。

 

 

6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10分)

按规定,及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得10分,每不发、错发一次扣2分。

 

 

7

政府采购专家管理(8分)

对申报的专家材料审核、登记工作严谨、规范,得2分;组织专家参加培训的,得2分;评审专家的反馈机制建立、反馈信息记录完整,得2分;日常通过全省专家库进行网上抽取专家,得2分。

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7

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处理规范、及时的,得5分;投诉情况统计报表报送及时的,得2分。

 

 

 

三、政府采购绩效评价(15分)

 

 

 

 

9

公开招标率(8分)

公开招标率在50%以上的得4分,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1分。

 

 

 

#

政府采购节约率(3分)

政府采购节约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得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

政府采购在促进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的,每执行一次得0.5分。

 

四、信息统计工作(10分)

 

 

 

 

#

准确性与全面性(6分)

统计数字准确,得3分;分析全面,得3,发现一次不准确或分析不全面的扣1分。

 

 

#

及时性(4分)

季报、年报报送及时,得4分;有一次不及时的,扣2分。

 

 

 

五、宣传、培训(8分)

 

 

 

 

#

宣传情况(5分)

在县、区级媒体发表的宣传文章,每篇得1分,县、区级以上的每篇得2分。

 

 

 

#

培训(3)

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的,得3分。

 

 

 

六、综合材料的报送及其他(2分)

 

 

 

 

#

要求报送的材料(2分)

报送及时且符合要求的得2分,有一次不及时的,扣1分,有一次未报的全扣。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的确。为了给苏州市各下属市(县)、区采购监管工作设立一套完备的考核体系,苏州采购处从去年就开始动手,首先制定了《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并用了一年的时间进行检验。

  据悉,试行办法收到了各方面的修改建议。有人提出,政府采购的节约率不应再作为重要的监管工作考核内容。因为当今的预算编制水平日渐提高,实际采购金额与预算金额越来越接近,只有那些预算粗糙或缺乏事前调研的采购才会让节支率虚高。苏州采购处也发现,一年的考核下来,各地的专家库维护和建设以及投诉处理方面普遍得分较高,可是这部分工作,绝大多数是由苏州采购处完成的,即使得到高分也无法体现区、县级采购监管部门的工作水平。

  在这些思考之后,苏州采购处认真、深入地修改了试行办法,让《考核办法》尘埃落定。

落实政策功能有加分

  在修改的内容中,苏州采购处分别针对不同的考核项目调整了相应分值。例如,对于工程、药品纳入政府采购的,每项加分由原来的1分增至2分;政府采购在内部管理、外部监管、程序规范等方面制度健全的加分,由原来的1分增至2分。费建国说:“这些变化,正体现了苏州采购处对于各区县采购工作的指导,在某种程度上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有增分,当然也有减分。《考核办法》把更多由苏州市采购处承担的专家使用、管理以及投诉处理方面分值适当降低,同时接受建议,弱化节约率考核。“弱化节约率考核不等于不考核,因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还是节约资金,在预算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节约资金,将是各地政府采购工作长期的主要内容。”费建国说。
 
  值得注意的是,为适应政府采购发展新趋势,《考核办法》新增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考核项目,即在促进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的,每执行一次加0.5分。苏州采购处认为,让这些内容成为考核项目,可从一定程度上促进政策功能在区县采购工作中的落实。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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