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招标文件范本
作者:刘丹 发布于:2007-10-17 11:31: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自今年9月份以来,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从规范化管理入手,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监管。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举措就是制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如今,这项措施已经“满月”,它的进展情况怎样?收到了什么样的效果?
不规范“标书”产生不良影响
招标文件俗称“标书”,既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评标专家评判供应商是否合格的准绳,同时,它还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因此,人们称“标书”为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宪章和行动纲领。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科主任许奎山介绍,烟台市目前共有7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开展,监管部门发现,每家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时,各有自己的一套模式,也正是由于各家中介招标文件条款的不同,产生了一些纠纷。“有的代理机构因为采购人的意愿或者其他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制定了一些不客观的条款,如通过对产品规格或型号的限制达到指定品牌的目的,从而导致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引起其他供应商的强烈不满。”许奎山举例。
设备类招标文件最详细
为确保采购文件范本的客观性、科学性,采购办特意组织了一批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烟台市政府采购设备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记者发现,此次规范的三大类招标文件中,设备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范本制定得最为详细,从招标文件的目录、封面、招标书、采购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到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设备类合同格式等都有具体的参考标准。据介绍,这是因为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公开招标的形式最为普遍,其中以设备类招标数量居多。另外,相对其他采访方式,公开招标的文件编制也最为复杂,所以成为此次的规范重点。
规范文本 中介叫好
烟台采购办从客观实际出发,要求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于9月1日起在相应范本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文件。
措施实施了一个月,烟台市多数中介机构反映较好。尽管一些特殊项目的标书制作还不能按照文本中的条款“照搬”,但是规范招标文件范本的这一做法仍起到了积极作用,也维护了供应商的权益。烟台环宇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钟认为:“凡是实施公共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地在其法律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详细规范,以明确采、供双方的权利义务。然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却没有一个条款规定‘标书’所应具备的内容。《招标投标法》虽有规定,也是非常笼统。因此烟台采购办此次出台招标文件范本的做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监管手段,为今后中介机构规范化运行、减少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重庆公开征集采购评审专家
下一篇:山东规范采购方式变更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