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将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作者:罗勇安 发布于:2007-09-26 09:50:32 来源:闽北日报
南平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此次改革最终实现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的目标。改革先在市中级法院等9个部门10个预算单位试点,明年4月起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开。
据了解,此次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资金使用权限,基本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
据悉,此次改革的首批试点是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卫生、粮食、水利、科技、财政9个部门10个预算单位,这些单位逐步将国库统发工资、政府采购、财政性专项资金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明年4月起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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