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项目全程录音录像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7-09-25 14:51: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的政府采购将更透明,从10月15日起,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将实行电子监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和评标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确保电子监控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采购办”)表示,下一步将把电子监控的方式向全省推广,以确保政府采购更加透明。
保证过程透明
在当前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中,对专家抽取和评标过程的质疑和投诉占了不小的比例。“因此,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录像很有必要。”福建省采购办副主任肖宝铭介绍说,这次的要求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从10月15日起,所有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和评标三个阶段必须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
肖宝铭认为,相对于纸质的采购活动记录,录音录像对抽取评标专家和开评标现场的还原更准确、更直观,也更能提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以前为了保证公平,抽取专家时都需要到采购办来进行,而现在只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就可以了,而且接到投诉以后,我们可以迅速地根据录音和录像判断问题出在哪里。”
据了解,遵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投诉处理流程,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抽取专家和开评标现场的电子监控材料必须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且保存期不得少于6个月,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电子监控材料,以确保电子监控材料能够物尽其用。
将向全省推广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薛寿唐介绍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从2005年开始就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从近3年的实行情况来看,效果非常理想。这种方式对代理机构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措施,“录像可以再现开评标过程,只要代理机构工作做得规范,就不用再担心会遭到恶意投诉。”另外,录音录像也是对开评标现场各方当事人的一个威慑,有了录音录像,各方当事人都会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促进整个政府采购的规范。
肖宝铭表示,从省采购中心和福建的一些已经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监控的地市来看,效果非常理想,所以才决定在省级政府采购中大力推广这种做法。他表示,“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因此我们从条件具备的地方开始,逐渐推广到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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