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扩权强县”试点改革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7-09-24 16:0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上周开始,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将不再向德阳市财政局进行汇报,而是直接接受四川省财政厅的监督和指导。像绵竹县这样实现扩权的地方,还包括四川省其他26个经济强县或人口大县。
“目前开展的‘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政府采购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四川采购处)工作人员吴正新介绍。据了解,这27个县在计划上报、税收管理等8方面被省人民政府赋予了新的权限,政府采购“扩权”是27个县财政审计扩权内容中的一部分。
“扩权强县”改革入川
提起“扩权强县”,人们自然会想到它的发源地浙江。浙江连续三年在全国百强县评比中占有30个席位,就是多年开展“扩权强县”改革的结果。
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林凌认为,实行“扩权强县”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扩大县级政府的相关权力,使县级政府具有更大的自主权,从而为县级政府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职能奠定良好基础,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强劲发展。
如今,“扩权强县”改革也走入了四川。今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扩权强县”试点改革。根据“经济强县、人口大县、类区优势县”的三大标准,四川省从全省181个县中最终确定了27个县作为试点。据悉,扩权内容包括“计划直 接上报、财政审计直接管理、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等8个方面。
“由于政府采购的直接管理是财政直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从今以后,这27个试点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将全部收归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统一管理。这意味着27个试点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减少了市级审批环节,增加了自主管理权限。”吴正新说,“四川采购处将本着‘放管结合,责权统一’的原则,实现对27个试点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
采购工作直接汇报
9月11日,川财采[2007]29号文件被正式下发到各“扩权强县”试点县财政局。
在文件中,四川采购处对各试点县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尽快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在10月底前,将本地区开展政府采购的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内容包括如何开展本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三是从明年1月1日起,各试点县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直接报送省财政厅;四是各试点县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报告直接抄报省财政厅,以便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四点简短的要求透露出强烈的信号——各“扩权强县”试点县的政府采购工作正式跨越其所属市的管辖,开始接受省财政厅的直接管理。
新形势有新挑战
“这是我们为适应‘扩权强县’试点改革需要而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吴正新介绍,“这几点要求,都是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摸清各试点县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基础,是对试点县政府采购工作实现直接管理的第一个步骤,也是必须、必要环节,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指导。”
但吴正新同时表示,政府采购给予试点县以“扩权”,扩权的内容与尺度的问题,还需要仔细揣摩。
几个月以来,四川采购处一直围绕着这件事情进行研究和讨论,但仍感觉对某些法律未尽的事宜难以把握。例如,试点县的政府采购工作既然接受了省财政厅的直接管理,那么,省财政厅是否应该把改变采购方式的审批权限下放给他们呢?若不下放,省财政厅没有太多的精力“承包”27个试点县所有采购方式的审批,且下放又有违反法律的风险。因为《政府采购法》要求改变采购方式的审批权限应在设区的市以上财政部门的手中。“这让我们很苦恼”,他说。
但是,四川采购处不会因此停滞探索的脚步。他们表示,接下来将出台一系列针对“扩权强县”试点县特点的改革措施。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衢州:弱化原厂商授权效力
下一篇:芜湖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