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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规定限额标准

作者:方名优 刘晓萌 李 发布于:2007-09-24 15:32: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西省上犹县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特点规定了单项、批量实行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及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的限额标准。一是单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或单项金额低于3000元但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以及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二是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8万元以上的货物、10万元以上的工程以及5万元以上的服务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上犹县政府采购有关部门同时把新农村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今年上半年,新农村建设的建筑材料通过政府采购,原本采购预算为32万元的采购项目,结果以27.62万元中标,节约资金4.3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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