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9-12 10:09:39 来源: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根据市编委《关于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泰编[2007]18号文件),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自二OO七年八月十六日起更名为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据悉,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审批采购计划,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管理和监督;根据授权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管理,确定代理机构选择使用办法,考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组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市直部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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