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公司被责令重新招标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有关单位获悉,8月24日,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烟台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的案子作出了处理:责令烟台环宇招标有限公司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据了解,8月13日,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收到投诉人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三台合一及119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市局三台合一”(烟政采[环宇]设备2007-029号)的投诉书。投诉事项包括两方面:一、个别专家在评标现场对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不负责任的评论严重损害了公司形象,也误导了评标结果;二、在业绩评分方面,消防同属于公安三台合一的组成部分,单个公安110能算业绩,那么单个的消防119也应算业绩。
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收到投诉书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现场有关工作人员的调查,认定在该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据此,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出了“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关于“业绩评分方面”的问题,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证实,该项目对企业业绩的评审是以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第四包的业绩证明要求作为统一标准,即供应商必须提供两个以上同等规模“三台合一”项目工程合同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以此对各投标单位提报的“三台合一”项目业绩进行统计,其他单项业绩(单项公安110、单项交警122、单项消防119)材料均不作统计。因此,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认为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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