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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酝酿全新绩效考核方案

作者:周黎洁 发布于:2007-09-07 11:51: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质疑率、投诉率会成为项目负责人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这些指标将在当月的绩效工资中体现出来。”针对正在向全体工作人员征求意见的新的绩效考核方案,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介绍,即便是采购中心主任,也会因为质疑率、投诉率不达标而被扣工资。

  据介绍,新的绩效考核办法本着责、权、利相结合和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新办法也加大了考核力度,明确了奖惩措施,旨在更好地调动采购中心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采购中心各项工作全面提高。

  尹存月介绍说,新的绩效考核办法是对采购中心2003版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此项工作的开展有两大背景:一是事业单位工资的改革,《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和采购中心自身的发展,实施近五年的绩效考核办法需要完善和修订。

  据悉,采购中心为完善、修订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尹存月还亲自带领项目组成员前往江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单位调研学习。据了解,初稿修订后,采购中心还将召开职工大会做进一步讨论。新办法预计在2008年元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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