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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每年6000万元用于改造县乡公路

作者:李涛 郑讯 发布于:2007-08-31 13:31:10 来源:太原晚报

  “十一五”期间,太原市每年将安排6000万元用于全市县乡公路改造。

  其中,县级公路平川地区将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山区将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乡级公路不低于四级公路的标准建设。 

  对于积极修路的地区,将可得到开发银行贷款和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其中,“以奖代补”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每年分两批进行拨付。其补助标准为:一级公路每公里4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20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15万元,四级公路每公里10万元。另外,开行贷款补助标准为:一级公路每公里8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40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30万元,四级公路每公里20万元。 

  除开行贷款和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外,各地将按一定要求自行筹措解决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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