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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规格宣传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杨娜 发布于:2007-07-24 15:16: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来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救灾储备物资等18种货物类项目,办公用房和宿舍修缮装饰等工程采购项目,以及专业咨询和工程设计、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等服务采购项目,今后将一并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增加办公消耗用品等7种适合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操作的采购品目。

  7月19日,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及省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今年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进行新闻发布。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允坤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新的目录和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情况。据悉,这是该省政府采购领域第一次举行如此高规格和大规模的新闻发布会。“将集中采购目录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出去,符合政务公开的需要,也是向社会宣传政府采购的好机会,希望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继续密切关注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关心、支持和帮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我们不断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金允坤表示。

  据介绍,相对于以前年度发布实施的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辽宁此次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改变了以往按年度发布实施的做法,取消了适用时限,以保持政策制度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二是有针对性地扩大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了部门集中采购品目,对部门集中采购的品目范围及限额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明确了采购单位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责任,强化了部门集中采购管理;五是统一了工程类项目招标限额标准,规范了工程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据悉,今年下半年,辽宁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将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惩治和预防政府采购违纪行为的整体合力,以此推动该省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辽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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