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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采购拍卖机构

作者:谭建伟 董子凡 发布于:2007-07-24 15: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深圳市首次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政府指定拍卖机构。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等4家中标拍卖行当场通过摇珠抽签方式取得首批价值约3300万元罚没物品的受托拍卖权。

  深圳市财政局宣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市、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中央驻深单位等国家机关相应财物的委托拍卖必须委托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指定拍卖机构具体承拍的财产范围包括缉私没收的财产,司法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行政机关没收、追缴的财产等。

  1996年,深圳市政府指定了6家拍卖机构,负责有关国家机关相应财物的委托拍卖。2004年,因企业重组、变动等原因减少到3家。一些未被指定的拍卖行要求进入指定范围。深圳市便以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政府指定拍卖机构,全市79家拍卖行中有一大半参加了此次竞标,得分居前10名的拍卖行预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第5名至第10名存在不合要求的问题,被取消资格。中标拍卖机构有效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期满后由深圳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招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

  深圳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汤暑葵表示,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规范罚没物品公开拍卖有利于罚没物品的安全增值,有利于规范罚没物品拍卖行为,杜绝委托拍卖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不法行为。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拍卖机构,也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拍卖行业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圳市财政局要求中标机构自觉遵守拍卖法律法规和规章,杜绝发生恶性串通行为。执法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将没收物品移交公物仓。公物仓方面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评估、拍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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