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防商业贿赂
作者:甘财 发布于:2007-07-09 16:45: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甘肃省财政厅召开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安排部署了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工作。
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多明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为解决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周多明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贯彻落实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专门安排时间集中学习《规定》和中央领导以及省上领导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精神,明辨是非,正确对待自己手中权力,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从政。二是要切实抓好对照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权钱交易案件线索的调查取证和查办力度。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执行《规定》情况的调查研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与推进财政体制、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与此同时,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规定〉的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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