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中采购农业机械设备和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郑少敏 发布于:2007-05-28 10:57: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07年省农业机械设备及服务采购的前两期采购业已完成,从规模、资金、服务等方面来看,今年的农机具采购较前两年相比迈上了新的台阶。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佩钢说,农机具的集中采购提高了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加速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既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装备保障,也促进了土地和劳动力的合理流转和转移,广大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为农民从事其他行业增收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带动了农村其他产业的发展。
投入力度加大
2001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开始尝试农机具的政府集中采购,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政府集中采购农机具有效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尤其契合了中央提出的服务“三农”问题的要求。
2007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近日展开。
服务要求提高
为给采购人提供满意的服务,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编制谈判文件中提出,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须包括:整机12个月的“三包”期,三包期内负责无偿检修及提供由于制造质量引起的各种损坏部件;在作业季节能按用户要求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服务中心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能力;免费进行技术培训。
另外,谈判文件还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报价、品质、服务等方面进行比对,在满足采购方需求前提下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经询标、澄清无误后确定中标人。”
多方搜集信息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前做了许多准备:多次主动与省农机局衔接,了解资金筹集、构成及今年农民的需求情况,了解掌握省内区域特色农机设备的需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招标实施方案;走访部分农机厂家,实地了解农机生产情况;借助“第四届黑龙江国际农机展览会”举办之机,了解不同产品性能、技术等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提早准备招标文件,为顺利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奠定了基础。
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还在开标前组织了标前答疑会,向投标人详细介绍了项目的背景、意义和特点等情况,并提醒供应商本次招标服务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投标人须注意的事项,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等不明确事宜给予供应商现场解答和辅导;为确保招标质量,采购中心还聘请黑龙江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的三位专家进行技术把关,确保所采产品质优价廉、满足农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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