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介违规被处理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财政局不久前对“北京牡丹联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投诉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案件进行调查后,作出了“本项目评标中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必备条件也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之认定,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组织的“2006年广州市重点污染源(部分省控重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作出了废标处理决定,并责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修正招标文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据悉,投诉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标后,认为此次评标存在问题,遂向招标中心提出质疑,但没得到招标中心给出的满意答复,遂于2007年2月8日提起了投诉。
据了解,广州市财政局经向参与评标的人员查证,并查看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记录和评标过程的录像后,发现了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本项目采购人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有1人担任采购人评标代表,另有2人担任评审专家而没有回避,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其次,在评标过程中,不属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其他人员多次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等内容发表意见,影响了评标的独立性;而且在评委打分并录入电脑汇总后,采购单位还有人提出异议,要求评委重新评分,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暂行规程》的有关规定;另外,此次评标现场秩序较乱,负责组织和主持评标的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未能尽职尽责,对现场的违规行为未予制止,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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