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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议排除了技术倾向

作者:李坤 发布于:2007-05-18 16:38: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去年10月,受采购人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湖北省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其所需的多媒体教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经过公开招标和现场投影比试,某公司幸运地成了预中标供应商。一天后,其他供应商提出了质疑,理由是预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型号不对,且虚标亮度。

  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后,采购中心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证,预中标的投标商也不知情,是该产品的总代理让其投该型号产品及技术参数,并有授权书。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将调查材料和相关证明报政府监管部门,经对调查材料和事实进行分析,出于“投标商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才投的标”的考虑,经监管部门同意,按照相关法律,取消了预中标供应商的预中标资格,对其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该公司也诚恳作出了道歉。采购中心随即依法对排序二三名的供应商进行通知,因二三名也不能履约,经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中心重新组织了该项目的招标。

  而在对供应商质疑预中标供应商的调查中,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现,采购人对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中,有一项技术要求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没有多大用处,却能阻碍和排斥其他品牌和型号的产品进入这次招标。该技术参数要求所采购的投影机含DVI高清数字接口,该接口是与笔记本电脑等相连接,并有一定距离限制,而采购人采购的产品需要相应的防盗架固定在教室顶上,距离较长,该接口在实际教学中根本用不上,最主要的是要求所投产品带有DVI高清数字接口,容易产生阻碍,排斥其它品牌、型号的产品进入角逐,不能实现所采购产品经过充分竞争后得到,而且也会对其他供应商形成不公平待遇。

  采购中心反复论证后,积极与采购人取得了联系,耐心与采购人解释后,建议采购人取消该指标。经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利弊分析,采购人又根据相关专家的解释,终于在重新组织的招标活动中,对此项技术标准进行更改,采购人最后用29万多元就购置了符合教学标准的产品,比同期同类项目节约资金2万多元。
采购中心在这个项目中的建议、处理和重新招标等过程都得到了采购人及投标商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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